加强文化法学学科建设,推动文化法学研究走深走实,是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举措。文化法既是人类精神文化活动在制度、法律层面上的体现,也是法的现象系统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文化与法的双重属性。文化法学旨在研究文化法的现象与本质、价值与特征、历史与现实、形式与内容、运行机理与调整方式等基本问题,进而归纳、总结、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规律性认识。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服务人民需求、扎根文化沃土、聚焦实践问题,更好推动文化法学研究走深走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动文化法学研究走深走实,要把研究的价值根基建立在人民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实践创造。这就要求文化法学研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文化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高品质的文化生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且在保障文化权利、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更加关注文化建设实践是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加关心文化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要着重研究文化权利法治保障问题。要看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文化权利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文化法学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文化权利的类型、客体、行使方式、平等保护等具体法律问题,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文化需求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