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近日,企查查APP显示,杨幂与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10月29日,因被执行人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礼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杨幂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法院判决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声明向杨幂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幂经济损失5万元。此前,该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并被限制高消费。
裁判文书显示,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允许,于其网店中公开使用载有原告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照片等作为广告物,于图片中注明《绣春刀Ⅱ:修罗战场》电影主演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杨幂及“携手助力”字样。